广大律师事务所 陈长洁律师:股价操纵风险更大
2008年07月25日02:29 来源: 证券日报  

  创业板与中小板在定位上虽然不同,但上市企业要面对的法律风险却是相同的,主要表现为经营风险、操纵股价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和诚信风险五大方面。创业板主要的法律风险来源于其定位,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经营风险更高、业绩不确定性大,容易大起大落,同时由于公司规模和市值都较低,股价被操控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当前的监管环境下,创业板可能面临上市公司众多、监管人力不足的情况。一旦各种“绯闻”爆出,不仅损害创业板诚信形象,更会因为诚信不足而造成投资者撤出,而最终导致交易清淡,如何解决诚信危机也是目前创业板市场需要面对的挑战。

  只要有关创业板的上市、退市和监管机制足够完善,并能确保在创业板上市的很多公司能够持续增长并为股东提供丰厚回报,这个市场就不会让投资者失去信心,就不会缺少活力。

  加华伟业CEO 宋向前:

  纳斯达克神话在创业板难以复制

  坦率地讲,我个人不看好创业板,主要是因为中国上市公司质量相对较差。在过去19年间上市的近1600家公司里,有多少退了市?又有多少进行了重组?能够保持业务持续发展的恐怕不超过200家。

  创业板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有其必然性,但是它主要倾向高成长的小公司,对审核机制和判断力要求很高。目前,全球创业板也只有纳斯达克成功了,因为它吸引了全球的优秀科技企业赴美上市,而中国主板公司的质量尚且较弱,创业板公司因处于发育阶段,风险性将更大,香港就是很好的借鉴。我个人觉得,政府可以先培育创业板,先向专业投资者开放,严格创业板公司上市的审核和监管体系,循序渐进地发展这个市场。否则创设后将会遭到一顿暴炒,这个市场就得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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